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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鼓励企事业单位建公租房出租给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28日 09:52  中国广播网微博

  中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李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是浙江官方的一贯态度,日前,实施这一政策的细则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正式出台。

  浙江鼓励参与公租房建设的社会力量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开发区以及产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等组织。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经营权是归投资人所有,但是在分配处置公租房时不能突破公租房的各项政策限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只能用于解决企业职工或者是全市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住房难问题,不得变相的福利分房出售,或者是分割转让,涉及整体转让必须经过当地政府审批,转让后原公租房性质保持不变。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经过县级以上部门相关认定之后,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后可以在项目审批、用地、基金筹措、税收四个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比如在审批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开通绿色渠道,优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建房所需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此外还可以同等享受中央或是省级公租房建设补助,市县级财政部门也可以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方式使企事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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